不仅可免费用电且绿色环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走入更多市民生活。记者今天从长沙市能源局获悉,《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下简称《方案》)日前已出台。据悉,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获补贴,补贴标准为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每半年拨付一次补助
根据《方案》,申请补贴的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在2014年-2020年期间在长沙建成且并网发电;申请补贴的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要求在2014年-2020年期间建成且并网发电外,还要求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补助资金每半年度拨付一次。”长沙市能源局项目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2014年至2016年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长沙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家庭(个人)及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每年6月1日-15日或11月1日-15日两阶段向长沙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
最高一度可补贴0.72元
该负责人介绍,现行补贴标准是按照并网发电量来补贴的,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都有补贴。他告诉记者,每发一度电,国家就补贴0.42元;湖南省的光伏项目,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省政府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助;长沙市范围内的项目,满足一定条件,长沙市政府给予0.1元/ 千瓦时的补助。也就是说,一个在长沙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项目,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各项补贴加起来,发一度电最高可获0.72元补贴。
长沙市能源局项目处提醒,家庭(个人)、单位须诚信申报,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将被依法责令将已收资金退回财政部门,同时取消后续申请补助资金的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pwl摘编自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