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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隔热屋面

返回首页 >> 新闻  >  保温隔热屋面  >  十堰: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近日,十堰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闭合管理、上下联动、市县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违反建筑节能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列入不良记录;对使用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质量不合格的、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材料、设备的建筑工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通知》强调,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并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布建筑节能相关信息。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县以上城区新建居住建筑继续执行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12层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强制执行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继续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房地产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指标要求;积极引导绿色农房建设,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省柴节煤灶等农房节能技术。
    《通知》还对工程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面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Jean摘自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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