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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隔热屋面

返回首页 >> 新闻  >  保温隔热屋面  >  从不接轨的展会 看不同国家的保温政策
  这几天朋友建国去了一趟德国,参观“2015年德国慕尼黑国际建筑建材展览会”。当然了,“慕尼黑建筑建材展”是汉语的翻译方式,人家官方的称呼是“领先世界的建筑、建材及系统展览会。口号是“立足德国、引领欧洲、建立全球标准”。
  建国对这个“领先世界”的展会吃惊不小,原来人家的保温展区还是传统的(石墨)苯板和岩棉,鲜有五花八门的“热固保温材料”、“等效A级保温材料”。
  建国把展览会上拍摄的图片发给国内的小伙伴们,小伙伴们也惊呆了,久久无语凝噎。因为上个月在召开的“第十二届上海国际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展览会”,竟然没有发现一块苯板,这种最传统、最常用的建筑保温材料大有被赶尽杀绝的态势。
  为何两个不同的“国际(世界)展会”,却完全不接轨呢?
  我们需要先熟悉一下聚苯板的性能: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B1级白色苯板氧指数可达35甚至更高、石墨苯板的氧指数可达33,这类B1级苯板遇火融滴、离火自熄。
  所以,在有机保温材料中,它的防火性能虽比不上酚醛泡沫,但不逊于任何其他材料。在这几年发生的几起震惊全国的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中,如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央视“大裤衩”火灾、沈阳皇朝万鑫大火,都看不到聚苯板的身影。
  从另一个角度讲,既然合格的聚苯板的氧指数达到30(B2级)以上,那么在没有明火火源的情况下,是很难着火的。近年来,建筑工地发生聚苯板着火事件,大多是如下两种情况:一是保温板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时,被明火或溅落的电气焊火渣引燃,第二,可燃保温板在施工过程中以上墙但未被抹面砂浆覆盖时,被飞溅、滴落的电气焊火渣等点燃。据2012年中国EPS专委会的一份文件称:我们国内外保温在施工中发生火灾的比例占到了65%,而交付使用后发生火灾的情况只占到10%。
  所以,保温材料着火更多的是由于建筑工地交叉作业、野蛮施工引起的。为防止这种火灾事故的发生,更需要在建筑设计、现场管理、政府部门监管上面做文章。而不是头痛斩头、脚痛剁脚。一出事故就禁用苯板。
  德国等欧盟国家在法律法规方面比我们更加细致。
  一方面,德国将防火等级分为A-B3级,要求聚苯板材料和保温系统的防火等级应达到B1级,而按照欧盟EN13501-1标准,聚苯板材料和保温系统要达到B/C级要求。德国规定超过22米以下的建筑物可以使用聚苯板,高于22米的建筑大部分使用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
  另一方面,他们则比我们更细致,如当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聚苯板厚度大于10mm时,需进行防火构造,达到建筑防火安全规定。构造做法是在每一个窗楣和门楣上口加入不燃高强矿棉防火隔离带,厚度同聚苯板一致,向上宽度≥200mm;长度方向应比窗口两侧延伸≥300mm,用满粘的方式铺帖,主要防止室内发生火灾时火焰从窗口窜出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发生火灾。
  第三方面,作为一个以严谨著称的国度,他们在建筑工地几乎不能出现保温材料以次充好、施工过程中水电焊渣飞溅到保温材料上这种低级错误。故而,他们的建筑工地就少有火灾频发的事件。
  据一份资料显示德国等整个欧洲薄抹灰系统保温市场当中,EPS的比例仍占到了80%。
  说到这里,我想起上海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事故。这起事故导致58个鲜活的生命离开人世,如果放在一些“走邪路”的国家,可能总统要宣布全国下半旗致哀,总理要引咎辞职,很多相关人员要受到惩处。而那起事故,仅仅抓了四个倒霉的“无证电焊工”,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他们身上。
  有的时候,苯板就扮演了“无证电焊工”的角色。
(Jean摘自新浪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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