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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 新闻  >  协会活动  >  深圳防水行业召开双月防水质量工作通气会
    2016年8月11日,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在设计大厦1426室召开双月防水质量工作通气会。瞿培华会长、秦绍元秘书长,东方雨虹、卓宝、科顺、宏源、凯伦等26家防水企业负责人参会。
   
    瞿培华会长指出:今年五月以来,深圳市住建局和质监总站对于加强防水工程质量有若干管理和处罚硬规定,核心是“常态化、不留情、处罚严”。近几个月以来,已经有多项防水设计、工程或材料被处理,对此,各级领导非常重视。
    根据深圳市住建局和质监总站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防水专家对防水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不得肢解防水工程进行分包,签署防水专业工程三方合同。
设计单位应根据防水设计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图纸变更。
    防水工程中使用的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材料的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进场的每一批防水材料,应按规定检测其性能指标,未检测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防水公司应提交《防水材料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
    保障性住房所采用的防水涂料,其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限量》JC1066的要求。现场材料送检必须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48的要求检测涂料有害物含量。
    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要组织防水工程现场测试检验,对房屋的屋面、厨房和卫生间的地面等部位实施48小时的蓄水试验,对外墙、门窗周边进行12小时淋水试验,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工程验收时,要提交完整的技术质量保证资料。
    深圳市质监总站新设立了“建材部”、“法务部”,加上住建局的“质安处”和“督察处”,查处假冒伪劣及不合格建材已成常态化,其中防水材料为重点监管对象,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且处罚力度相当大。希望在深圳销售防水材料和承接防水工程的各防水企业引起高度重视并做到自重、自律、自检、自查。
                 (hiri 摘自深圳防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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