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标准化体系改革,推动建筑防水行业标准化自主创新、自我完善,满足建筑防水行业发展对标准的需求,我会将组织行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和采用,推动建筑防水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你团体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期已满,且没有收到异议或经协商无疑义,即日起正式成为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团体用户。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2016年6月25日
团体标准相关政策
1. 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要求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2. 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团体标准成为国家培育和发展的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之后的第五个类型标准。
(龙龙摘自中国防水网)